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提高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水平,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对档案造成的损害,保障学校档案安全,促进学校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及我校有关规章和制度,制定本预案。
(三)事件分类分级
1.分类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档案损害,危及档案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引发的因素不同,档案库房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水、暴雨、强风、高温、雷击、火灾、地质、地震及其他突发的重大自然灾害造成档案损害。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档案设施和设备事故造成档案损害。
(3)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档案失窃泄密事件等。
2.分级
若险情不大,可以自己处置且不会造成重大后果的,为一般险情;若险情较严重,已危及档案安全,靠自身力量不能处置的,为较大险情;若险情致档案严重受损且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为重大险情。
(四)工作方针及原则
按照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分级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快速妥善处置,使突发事件给学校档案造成的损害减少到最低限度,及至避免档案损害。
二、运行机制及处置程序
(一)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检测到的事故苗头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对可能发生的危及档案安全的情况及时处理,积极防范,危机发生后快速反应,最大限度地降低受损程度。
(二)事件处置
1.原则
先抢救珍贵档案,再抢救一般档案,最后抢救资料和设施设备。
2.抢救顺序
(1)人事档案
(2)财会档案
(3)党群行政档案
(4)一般教学档案
(5)资料、设施、设备
3.处置程序
(1)一般险情
Ⅰ险情第一发现者迅速通知档案馆负责人和档案管理人员。
Ⅱ档案馆负责人和档案管理人员到现场查清险源后,能自己处理的就地处理,不能处理则立即报告保卫处(火情,失窃等),后勤服务产业集团(汛情),按照学校相关预案展开抢险救援。
Ⅲ相关部门接报后立即到现场确认险情,并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Ⅳ查明原因,堵塞漏洞,做好善后工作。
(2)较大险情
Ⅰ险情第一发现者确认险情较重、自己不能处置的,立即向保卫处(火情,失窃等),后勤服务产业集团(汛情)报告灾情,请示处置办法,按照学校相关预案展开抢险救援;同时迅速通知档案馆负责人和档案管理人员;若需外援,则立即拨打119、110及其它与抢险救灾有关的联系电话,告知险情,请求救险,并做好救险准备。
Ⅱ接到报警后,有关部门应迅速组织工作人员实施抢险,档案馆负责人、档案管理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
Ⅲ各抢险人员到位后,立即按分工各就各位,投入抢险。外界专业抢险队伍到达后,保卫处、后勤服务产业集团及时介绍情况,组织人员协助抢险。
Ⅳ相关人员要做好报案、施救、灾情等记录。
(3)重大险情
若发生危害档案、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灾害事件,则立即拨打120救护车,以及校医院值班电话,并立即派人将受伤者送到医院抢救;其余人员参照上述较大险情的抢救步骤进行抢险。若险情危及到供水、供电、通信、下水管线等自身不能处理时,则通知相关部门予以抢险。
4.应急事故联系电话
保卫处学院南路值班室:62288351、8717、9110
保卫处沙河校区值班室:61176117、6118
校医院学院南路值班室:62288100
校医院沙河值班室:61776120
后勤产业服务集团:
现场组长 武奇华 15901280590
现场副组长 张士忠 15001191085
现场副组长 谷晓曦 18510685123
现场副组长 常新生 13611268827
现场副组长 郭鸿飞 13401166884
现场副组长 张 琨 13581502570
火警电话:119
报警电话:110
急救电话:120
三、善后工作
(一)总结
险情排除后,要进一步做好善后工作,及时对抢险工作进行总结。内容包括:报告是否及时;突发事件等级确定是否准确;预案启动是否及时;采取措施是否及时、科学、有效;人员、物资、经费是否到位等。
(二)上报
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将险情发生原因、所受损失及处理结果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通告有关部门。
(三)奖励
在应急抢险工作中,对作出显著成绩的有功单位、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责任追究
对失职、渎职、不履行职责和不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科室及人员的责任
四、附则
本预案由档案馆制定、解释,并根据情况适时修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