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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两会代表委员热议:高招改革如何在两难中前行

发布日期:2012-03-14  来源:   点击量: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逐步解决考试招生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两会前公布的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点,也将进一步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

有关高考改革的话题同样引起两会代表委员的关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地高考如何“破冰”?高校自主招生如何进一步推进?高考公平如何应对新的难题?围绕这些热点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部分两会代表委员。

随迁子女就地高考难题如何破解

让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地参加高考,是最近两年社会高度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也是高考改革的一个难点。因为,随迁子女就地高考既涉及城市是否有足够的教育资源承载力,也关乎户籍居民的切身利益。在满足随迁子女就地升学和不触动本地居民利益之间,随迁子女就地高考难题如何破解?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东北师范大学校长史宁中认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随父母在流入地就学、升学,本应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各个城市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步放开对随迁子女就地高考的限制。

但是,老百姓的愿望与实际操作之间往往存在差距。全国人大代表、中央财经大学党委书记胡树祥认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高考,因为涉及对现有城市居民利益的冲击以及户籍管理等一系列复杂问题,需要进行系统改革,需要时间。

问题的关键是,城市能否有足够的教育资源?放开随迁子女就地高考的“闸门”,是否会引发“投机者”奔赴教育资源相对集中的地区,进而引发新一轮“高考移民”?在现有资源不足以接纳所有随迁子女的现实下,就地高考政策将首先向哪些人开放?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建议,政府可考虑建立一种合理的积分制,综合考虑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市工作时间的长短、其子女在城市读书时间的长短、其为城市所作贡献的大小等指标,同时考虑其他因素,包括其是否有固定住所、是否符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等酌情打分。

然而,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系统的制度安排。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河西区副区长孙惠玲说,解决这个问题,最重要的是国家要尽快调整城镇化发展思路,通过政绩考核杠杆,将农村教育发展水平、随迁子女流动量等纳入地方政府政绩的评价指标体系内,“倒逼”地方政府办好本地区农村教育,使大部分农民子女留在农村接受教育。

1%的自主招生不能影响99%的考生

对于当前社会热议的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政府和老百姓最关心,但作为招生主体的高校,其关注点更多在于如何选拔人才。全国政协委员、武汉大学校长李晓红院士说:“作为高校的负责人,我关注的是现有的高考方式如何朝着更有利于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高校选拔人才的角度进行改革和修正。”

李晓红的观点与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天然气工程学院院长陈勉不谋而合。陈勉说:“我们在推动高考改革时不能忽视这样的现实:学校各有特点,比如北大、清华选拔人才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因此,我们的考试改革就应该朝着有利于选拔人才的多元化方向推进。”

从李晓红和陈勉的观点中,不难得出一个结论,就是通过自主招生招到优秀的生源,几乎是所有高校的愿望。“当前应当在自主招生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高校在招生上的自主权,逐步上调自主招生的比例,使自主招生政策能覆盖更多学生。”李晓红说。

不过,谈到自主招生,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大党委书记瞿振元则有独到的观点。他说:“现在媒体上都在说自主招生,说来说去其实只是在不到1%的人群中做文章,而对于大量的普通的99%的考生,意义并不大。1%的人固然可以去尝试,但不要影响99%的人的正常高考。”瞿振元认为,深化高考改革的重点,应当是如何让考查99%的人的高考真正从教育测量学上来说有区分度,选择上来说公正公平,应当是面向大多数群体的考试和招生改革。“所以说,高考改革最终要回归到素质教育的理念上来。”

经过近10年的探索,不断遭到质疑的自主招生,究竟还有没有改革调整的空间?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认为,当前,国家可采取国际通行做法,将高校自主考试、考核放在全国统一高考之后进行,将自主招生高校统一考试、考核改为由自主招生高校各院系教授组织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高校自主招生监督管理办法。

招生指标分配与考试如何确保公平

高考作为关系亿万家庭切身利益的一项考试制度,其公平始终牵动着社会的神经。胡树祥认为,高考改革目前要在坚持全国统考基础上进行分阶段尝试。第一阶段,高考成绩的权重可以调到考生最终总成绩的70%上,另外30%的权重留给高中。这样既可解决“一考定终身”问题,也能缓解当前高等教育招生名额地域不均衡、校际不均衡的问题,同时还能“倒逼”中学切实推进素质教育,带动整个基础教育的课程改革。

高考招生名额在分配上的不合理而导致的地区之间不公平竞争,是近几年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史宁中认为,现阶段各省可采取分类考试的方式,组织报考大专、省属高校的考生参加省内统一高考,在国家层面组织全国统一考试,专门为部属院校选拔人才。操作上,考生可参加完省级高考后离校,等于完成了高中学业。有报考部属高校需求的考生,以社会人员身份参加随后的全国统考。录取上,各部属高校可结合实际,参照省级考试成绩,自行掌握两次考试成绩所占权重。而在国家统考这部分,可以取消配额,公平地面向全体考生。

但是,高考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迫切需要完善的制度作保障。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副校长蔡达峰认为,高校招生方式、录取责任越具体,责任主体越明确,就越利于高考改革的稳步推进。当下,高考改革破题的关键是,政府首先要深入研究高校在人才选拔中的责、权、利,深入研究学业水平测试制度中的国家标准问题。如果其中有全国性的测试结果,就能改变高考地区化的局面,促进高校实施全国性或名额不分省份的招生,并有效地把入学能力要求与机会公平结合起来,将政府从名额分配管理的责任中剥离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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