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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财网】税制改革不等于全面减税

发布日期:2004-12-16  来源:   点击量: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明年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同时也明确要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和财税体制改革。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马海涛教授认为,目前在我国实行全面减税的可能性不大,但稳健财政政策的内涵是松紧适度,也就是适当削减赤字和公共投资,积极增收节支,调整支出结构,推进财政改革。这将为我国进行结构性税改腾出了空间。

大的减税空间并不存在

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的税收收入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年均增收1400多亿元,并呈加速之势。2004年预计全国财政收入将超过26000多亿元,超出年初预算收入3000亿元,财政增收额将达到历史新高5000亿元。

对此,马海涛认为,虽然2004年财政增收额创了历史新高,但考虑到税制改革会一定程度上带来减收,而维持经济可持续发展也需要支出有所增长,再加上社会保障、国企改革、金融体制改革等成本,财政增收的5000亿元资金就未必够用了。

马海涛表示,我国的减税问题有其特殊的一面。首先,农民和企业的负担主要表现在除正税外的乱收费上,这要靠税费改革来降低;其次,相比欧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我国名义平均税负仍要低20个百分点,宏观税负水平并不高,而且我国各地各种形式的财税优惠造成大多数企业实际税负低于名义税负,大的减税空间并不存在。

此外,从减税效果来看,我国是以间接税即流转税为主,而西方国家是以直接税也就是所得税为主,所以我国并不能像西方国家那样一减税就可以达到刺激消费的效果。

在总结了诸多因素后,马海涛表示,“从目前来看,全面减税的空间并不大”。结构性减税是“减负”要点

虽然目前全面减税的空间不大,但马海涛教授表示,'减负'的空间还是存在的。

他说,我国是世界上仅有的两个还实行生产型增值税的国家之一,增值税转型有利于国内企业在竞争中,尤其是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平等的位置;第二,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月净收入很难达到800元,按照公平税负原则,根本就不该向他们征税;第三,长期以来,内外资企业所得税适用不同的税法条例和税率,造成了外资企业实质上享受着超国民待遇。

他认为,全面推行增值税转型、减免农业税以及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等很有必要。本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和财税体制改革列为明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意义深远。这也就需要在实施稳健财政政策时,依据公平税负、合理负担原则,把该减的税负减下来,要进行结构性减税,而不是全面减税。

增收减支保证改革顺利推进

马海涛强调,要通过增收减支,保证各项改革包括结构性减税的顺利实施。

他说,增收减支表面上看是与减税背道而驰的,但恰恰相反,这一点正是稳健财政政策的精髓所在。增收减支是为了改革的顺利实施,结构性减税则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两者的目的是一致的。 (记者 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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