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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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6    点击量:


各院、部、处(室、馆、中心)、直属单位:

档案工作是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及时完整收集各单位、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有保存价值的材料,根据《关于印发<各单位、部门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2024>的通知》(校发﹝2024﹞183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归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和归档时间

1. 2025年6月30日前,党群行政部门、直属单位移交2024年度的档案材料年度归档立卷清单(见附件1

2.2025年12月30日前,教学单位移交2024-2025学年的档案材料学年归档立卷清单》(见附件1

3.部分学院尚未移交2023-2024学年全日制本科生学业成绩表实习鉴定与考核成绩表、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汇总表和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综合资料登记表、综合素质评价表、留言簿,研究生学籍学位材料,此前已通知延至2025年4月21日补交,请相关学院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及时督促具体归档情况请在OA协同中查询。

4.学校重要事项形成的档案不受上述归档时间限制,事项办结后及时向档案馆移交归档。

二、工作要求

1.认真落实归档立卷清单制度。《年度/学年归档立卷清单》为各单位、部门全年应交档案汇总表由本单位、部门兼职档案员汇总,兼职档案员档案工作分管领导签字单位公章后,至档案馆。《立卷清单》的填写可参考《档案馆2024年度归档立卷清单》(见附件3)。

2.切实履行归档责任。归档情况已纳入学校二级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各单位、部门档案工作分管领导作为本单位、部门归档工作直接负责人,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责任,做到档案按时归档、应尽归。各单位、部门立卷人做好档案整理著录、移交归档工作归档后的《案卷移交目录交由兼职档案员保管检查人督促检查分管科室的档案移交;兼职档案员发挥统筹协调、指导沟通作用,协助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做好本单位的归档工作。各单位、部门兼职档案员、分管档案工作领导名单见附件4。

归档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在档案工作群留言或电话联系档案馆:62288936,学院南路校区学术会堂南楼408室。

特此通知


附件:1.《年度/学年归档立卷清单》模板

2.《各单位、部门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2024)》

3.《档案馆2024年度归档立卷清单》(示例)

4.兼职档案员、分管档案工作领导名单



档案馆

202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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