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正确政绩观,践行“为基层减负、为历史负责”的工作理念,立足档案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潜绩定位,近日,档案馆结合校内机构调整、职能优化及往年归档情况,全面修订原有归档管理文件,正式发布《各单位、部门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2026)》。 档案工作是学校办学治校的基础性工程,修订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是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此次修订,档案馆始终立足学校工作大局,对现有归档条目全面梳理、集中研讨。严守“应归尽归、应收尽收”工作底线,确保各类重要档案资料完整留存。同时,充分考虑基层可执行性,精简冗余条目,把减负落在实处。 在定稿过程中,为保障制度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档案馆采取精细化沟通机制:针对党政服务部门,馆内逐一进行点对点沟通,结合岗位职责变化敲定细节;针对学院(研究院、中心),则与法学院、金融学院等代表学院深入探讨,充分吸纳教学科研一线意见,兼顾学院共性与学科特殊性,确保定稿既规范管理,又贴合实操。 此次修订,是档案馆锚定实干导向、落实正确政绩观的具体实践,也是完善学校档案制度体系、提升档案治理能力的重要成果。下一步,档案馆将持续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把“减负”落在实处,把“责任”扛在肩上,扎实推进档案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切实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作用,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档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