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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重大活动、重要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7-04-28  来源:   点击量:

第一条 重大活动、重要项目档案(以下简称“两重”档案)是学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这部分档案完整及时地归档、保管和提供利用,依据《中央财经大学档案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重大活动”是指以学校名义举办的关系学校发展的各类重大活动,如:党代会、职代会、校庆、教育教学研讨会议、学科建设会议、科研工作会议、重要学术会议、重要外事活动、国际学术交流等活动。

“重要项目”是指国家级、省部级教学和科研课题项目及获奖项目,“211工程”建设项目,国家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要设备安装项目或学校其它各类重要建设项目。

第三条 “两重”档案的形成由各立卷部门(活动组织部门或项目管理部门)分管领导负责,由单位兼职档案员(立卷人)负责收集材料、整理组卷、档案网络管理系统著录后向档案馆移交归档;档案馆负责指导立卷、审核接收、保管并提供利用。

第四条 “两重”档案的形成若涉及多个单位、部门,活动的主要组织部门或项目的主要管理部门为立卷部门,立卷部门分管领导对“两重”档案的形成负责,各相关部门须配合立卷部门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和移交工作。

第五条 在重大活动的筹备阶段,有关部门应及时向档案馆通报信息,档案馆也应主动了解相关信息,并委派专职人员联系立卷单位,跟踪指导材料收集、整理组卷工作,切实做好重大活动建档过程中的服务和监督指导工作。

第六条 对重要教学、科研课题项目的评审鉴定、重要建设项目验收、重要设备的开箱等情况,有关部门应及时通报档案馆,由档案馆委派专职人员参与对应归档文件材料的检查和验收。

第七条 重要项目管理与档案工作实行“四同步”,即:下达计划任务同步提出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检查计划进度同步检查文件材料形成情况;评审鉴定成果同步验收鉴定档案材料的完整、准确情况;统计上报项目和评审科研成果,档案馆同步出具归档情况证明材料。

第八条 “两重”档案应严格遵照学校立卷归档要求,确保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系统、规范。“两重”档案包括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要加强对照片、录音、录像等重要声像档案及相关电子文件的收集和移交归档。

第九条 重大活动结束或重要项目结项后两个月内,立卷部门须及时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第十条 本规定由档案馆负责监督实施,并定期向学校档案工作委员会汇报实施情况。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学校档案馆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七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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