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我校本科教学管理、教学评估工作实际需要,以及本科毕业生论文、实习报告档案馆藏利用的实际情况,经教务处与档案馆共同协商研究,决定对我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实习报告的归档工作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从2017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开始实施。
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中,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按照以往归档方式,向档案馆同时移交装订成册的纸版论文和电子版论文(定稿)。
三、非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纸版在装订成册后,由各学院、研究院自行妥善保存,不用再向档案馆移交。保管在各学院、研究院的非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纸版材料保存期限为十年。
四、本科毕业生实习报告材料中,《学生毕业实习鉴定与考核成绩表》按照以往归档方式向档案馆进行存档;学生个人实习报告纸版不用再向档案馆移交。
五、非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电子版(定稿)以及学生个人实习报告电子版(定稿)由各学院、研究院通过网络传输方式,统一向档案馆一次性移交存档。
六、具体归档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档案馆。联系人:刘瑜,电话:62288936。
特此通知。
档案馆、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