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归档质量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内容真实可靠,手续完备,需签字盖章的必须签字盖章。
2、归档的文件材料应质地优良、书写字迹清楚,手写部分一律用毛笔、黑色签字笔、炭素墨水或蓝黑墨水钢笔书写,禁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钢笔、红墨水钢笔书写。
3、归档案卷外观要整齐,尺寸大的要通过裁剪、折叠整齐,尺寸小的要粘贴在正规文件用纸上保证与整卷大小一致,有破损的应予修裱。
4、归档文件材料中不能有金属物,整理时必须去除金属物。
5、归档文件材料要以卷为单位用铅笔在有文字的页面上逐页编写流水页号,页号编在正面的右上角,反面的左上角,没有文字的页面不必编写页号。
6、归档的文件材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一般禁止用复印件归档;一般归档一份,重要的归档二份,有电子文件的电子文件必须归档。
7、归档文件材料要通过档案网络管理系统进行著录并打印案卷封面和卷内文件目录,有电子文件的必须上传电子文件。
8、归档时,每个案卷前应有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后应有卷内备考表。
二、归档时间
1、学校各党政部门和按自然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次年6月底前归档;
2、各教学单位和按学年归档的部门,应在下一学年寒假前归档;
3、科研、基建等部门应在项目完成后2个月内归档;
4、声像档案在完成制作后3个月内整理归档;
5、财会档案在财务处保存3年,于第4年的6月底前向档案馆移交。
提倡平时立卷,随时归档。即一项工作、活动完成后,立即将有关的文件材料整理归档,以避免因时间长而造成文件材料丢失或毁损,保证归档档案质量。
三、归档手续
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必须履行手续,由移交单位、部门填写或打印案卷移交目录一式两份,档案馆根据移交目录验收无误后,交接双方在移交目录上签名盖章,各存一份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