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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02  来源:   点击量:

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直属单位:

为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形成的各类档案及时、完整收集归档,现就做好学校2011年各类档案归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归档要求

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本部门立卷归档工作,兼职档案人员和教学秘书等立卷人应认真对待归档工作,将本单位2010年度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对学校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整理立卷后及时归档。因2010年学校进行岗位聘任工作,各单位部门主管档案工作领导、兼职档案员和教学秘书如有变动,请及时将调整后的名单及联系方式报档案馆备案。

二、归档范围

各单位、部门的归档范围详见附件1《各单位、部门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及归档时间一览表》。该归档范围调整时间为2006年6月,因各单位、部门近年来发展迅速,工作内容亦有变动,该归档范围已不适应各单位、部门实际归档工作需要。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单位归档范围提出调整意见,于2011年6月15日(周三)前提交反馈意见表(附件2),经档案馆备案后,按新的归档范围开展归档工作。

三、归档时间

1.2011年6月底前,学校各部门移交按自然年度形成的2010年度行政、党群等档案材料,之前年度应归档材料尚未移交的也应及时补交归档。

2、2011年12 月底前,学校各教学机构移交按学年形成的2010 —2011 学年教学档案材料,之前学年应归档材料尚未移交的也应及时补交归档。

3、科研、基建项目和专题性、成套性档案材料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或验收后3个月内归档。

4、学校重要事项形成的档案不受上述归档时间限制,应随时向档案馆移交归档。

四、归档程序

各单位、部门立卷归档工作按照《各单位、部门立卷、归档流程图》(附件 3)及《各单位、部门网上著录、归档流程图》(附件 4)要求进行。

五、其他说明

1、根据《中央财经大学档案整理细则》和《中央财经大学电子文件归档管理暂行规定》,各单位应及时整理归档在工作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并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文件、照片、实物、声像、电子文件、数据库等各种形式文件。归档材料应齐全完整,整理规范,目录完备。

2、归档时间截止后,档案馆将对归档情况进行全校通报。

3、各单位、部门工作人员在整理档案材料或上网著录档案信息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到档案馆主页(http://dag.cufe.edu.cn/)下载相关业务指导文件,或直接与档案馆联系(学术会堂408房间,联系人:刘瑜 曹灿,电话:62288936,电子邮箱: xxdas@cufe.edu.cn )。

特此通知。

附件:

1. 各单位、部门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及归档时间一览表

2. 各单位归档范围调整反馈意见表

3. 各单位、部门立卷、归档流程图

4. 各单位、部门网上著录、归档流程图

(以上附件可从档案馆主页“业务指导”专区下载)

档案馆

二O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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